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 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2022年一季度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·攀枝花好人”评选结果通报
发表时间:2024-04-22 | 来源:
各县(区)委宣传部、文明办,市委各部委,市级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,各企事业单位:
根据中央、省文明办开展“我推荐、我评议身边好人”的相关要求,为弘扬社会新风尚,广泛挖掘和宣传我市的凡人善举,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继续深化开展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·攀枝花好人”选树活动。2022年1月至3月,通过个人自荐、单位推荐、逐级审核、媒体公示等程序,廖雯等10名候选人入选2022年一季度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·攀枝花好人榜”,现将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助人为乐好人
廖 雯 米易县第二初级中学校办公室主任
罗 结 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公司驾驶员
彭会琼 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新街村灰怕浪下组组长
二、敬业奉献好人
宾建会 国家税务总局盐边县税务局红格税务分局副分局长、二级主办
赵 磊 盐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
冷新旺 成都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员工
三、见义勇为好人
王华祥 攀枝花市公安局退休民警
四、诚实守信好人
陈忠兵 攀枝花市京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
五、孝老爱亲好人
黄灿坤 西区大宝鼎街道小宝鼎社区居民
李禄芳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
希望上榜的同志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在公民道德建设中作出新成绩。各县(区)、各部门、各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“攀枝花好人”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,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引领社会风尚,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。
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
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2022年3月29日
责任编辑:李晓鸥
公示公告
2023年度攀枝花市“阳光志愿 花城有爱”志
2023年度攀枝花市“阳光志愿 花城有爱”志
2023年四季度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·攀枝花好
关于拟表扬2023年四季度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
攀枝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第六届攀枝
第六届攀枝花市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和第三届
2023年三季度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·攀枝花好
关于拟表扬2023年三季度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